閱讀文獻:張素玢,〈文獻蒐集與地方史志研究—以彰化二水鄉為例〉,《國家圖書館館刊》91:2(2002.12),頁35-51。
一、前言
1970年代左右台灣本土研究興起,除了區域史、原住民史、方誌的編纂也開始受到重視。儘管學界或地方人士都正視到修史的必要,文獻的不足,卻是這項工作最大的挑戰,筆者在撰寫《二水鄉志》〈歷史篇〉時,也遭逢這樣的問題;本文內容將說明田野工作的進行、地方文獻收集的成果,並闡述利用地方文獻,配合現有的歷史資料、檔案,建構地方史志的具體例證。
二、區域特色的掌握
傳統方志也從事實際調查以蒐集志料,並將之集結成冊,稱「採訪冊」;實地調查的重要性不言自明。實地調查與資料蒐集,是地方史志研究不可或缺的一環。以鄉、鎮為單位,是進行小區域研究最適當的範圍。以彰化縣二水鄉為例,現有的史料、方志,能找到的資料寥寥無幾,而且多與水圳有關;為了彌補現有文獻的匱乏,筆者初步擬定清代部分將從地方調查過程,廣為蒐集字契、古文書。日治時期除了《二水庄館內概況書》、《員林郡大關》、《台中州統計書》等官書以外,並由《府報》、《台灣州報》、《台灣日日新報》、《台灣民報》等報逐日蒐尋,甚至廣告也可以找到一些蛛絲馬跡;戰後由於二水鄉公所並沒有資料傳承,所以戰後50年的資料保存狀態最差,有關鄉政民事必須從《省議會公報》中藉由議員的質詢內容,了解二水的重要議題。另外,《鄉民代表會紀錄》也是地方上可利用的資料。戰後各大報的相關報導,亦為資料的來源之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