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台中的黃記買筆時,老闆問起我的近況,我跟他說在台北

當書店店員。他很納悶的說:都讀到大學,做什麼店員?查

甫人要有志氣。現在一個人生活,以後取某生子,要安怎過

生活?我那時跟木頭人沒什麼兩樣,聽人說教,感覺臉上熱

辣辣,想必是臉紅了。



也不是第一次遇到這種問題,有次髮廊的設計師也問到這問

題,親朋好友也曾質疑過。每次我就是臉紅的份,的確是份

辛苦又薪水不高的工作,只能養活一個人。雖然有在玩網拍

,每個月幾千元實在不算什麼?也無法理直氣壯告訴他們。

倒是過從甚密的老師,倒覺得找到一份適合的工作;這份工

作也是在社會上跌跌撞撞一年才找到的第一份喜歡的工作,

至今也做了八個月。雖然我也覺得那些關心我「要有志氣」

人們,說法有道理(不然就不會臉紅了),但目前就是這樣了

,未來的夢想還是未來再去提及,腳踏實地是我目前的態度

。儘管每次被人說教,心裡總會翻騰一次。做一番轟轟烈烈

的大事業,這是社會上男人的原罪!




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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