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寫書法

剛上國中時有天突然手癢,看自己90度垂直握筆的姿勢不順眼,硬改成45度的標準姿勢,筆跡換了一個人,從此我的硬體字就沒救,往偏差畸形的方向發展。所幸,拿起毛筆寫幾個字還能看,我的硬筆字和毛筆字兩種都看過的人,皆勸我用毛筆寫字算了,我也不知該高興還難過。因為興趣,也曾斷斷續續學了幾年書法。不管是寫字、看展,對書法字總覺得很親切。


2.聽搖滾樂

國中接觸西洋音樂,頭兩張聽的是《NOW》合輯和搖滾麥克的《Paint My Love》,那時一聽這種動聽的抒情搖滾曲風,就喜歡上西洋歌。聽多了甜甜軟軟的音樂,慢慢有些膩了,開始喜歡比較有態度、文字會刺你一下的搖滾樂,又或是對一般人過於熱鬧嘈雜的音樂,Sting、Queen、U2、 Scorpions...等。近來,蠻喜歡Bob Dylan、Bruce Springsteen。


3.賞鳥

大概從國中開始,高中後比較認真的往外跑。到山林海邊,有時一整天一個人,漫步賞鳥。到了陌生的野外,會有舒暢的解放感,既新鮮又親切,宛如更屬於這裡而不是群居的人們。看著鳥兒的一舉一動,就會沉醉在其中,這種無來由的感動也不知如何向非我道中人解釋。


4.看小說

不管是大眾通俗還是冷冽嚴肅,我都蠻沉浸於各類型的小說,亂讀著喜歡看的作者,也常隨意點名。遇到好看的小說,人物鮮明宛如存在了千百世,總會邊讀邊感覺手中剩下的頁數而不捨。


5.讀詩

儘管有些詩艱澀難懂,但有時只是詩太爛。遇到不明瞭就放過,享受領略時的共鳴、飛揚超脫的詩境、高出好幾重天睥睨,也是一大樂事。


6.與女友在一起

跟女友相處的時光,就算是沒做些什麼也沒有交集,她做她的、我忙我的事。身處同一個空間、感覺彼此的存在,就會有種安祥,歸屬,幸福。


7.與朋友為伍

每次跟朋友聚會,總會特別的興奮和期待,吃吃喝喝、聊聊近況開開玩笑。在好友面前,更無須顧忌和收斂,隨意自在心裡也滿足。


8.學東西

一成不變的生活,規定固定但也無趣,學學新的東西,接受新刺激新想法的衝擊,會有股激動的熱情,宛如又是新的一個人。儘管我常常無法持續,也沒多大成果,但就是喜歡學習的感覺。


9.看電影

總覺得看到好電影的機率比好書的機會高很多,尤其在影展的場合。看電影時常會無保留的投入,一喜歡上就看不到其缺點,看書時則比較理性,很難全盤接受。流淚感動的時刻,前者也比後者多太多。每次看到好片,總像炸彈在身體裡引爆,整個人掏空般的靈魂出遊,要過一段時間才能平復。


10.寫部落格

在網路上寫東西,滿足自己也會收到回饋。對我這無目標無計畫的人而言。此時最認真的事就是持續不斷地寫部落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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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山之石:

【囧字NO.11】老娘最喜歡的10樣事情!!

[囧]喜歡的事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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